
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天真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私立天真幼兒園」於2023年10月18日的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有關「費用超收」的規定,被彰化縣政府以「府教幼字第1120411570號」公文進行裁罰。事件經查,幼兒園收取的費用超過主管機關備查的數額及項目,屬於違規收費行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規定,對於此類違規行為,主管機關可處以新臺幣6萬元罰鍰。本案負責人為陳財發,實際裁罰內容為處以新臺幣6萬元罰鍰。根據相關法規,幼兒園收費必須依主管機關備查核定的項目及金額辦理,不得超收或自行增加費用項目。主管機關針對違反者,依法進行調查與裁罰,以維護家長及幼兒權益。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透過公開資訊查詢該園是否曾有違規裁罰紀錄,並了解違規事由、違反法條內容以及裁罰金額等事實,以作為選擇幼兒教育機構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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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彰化縣私立天真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20411570號
- 日期
- 2023-10-18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財發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