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創新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政府公布的裁罰紀錄,私立創新幼兒園於2024年6月12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1條第3項規定(相關法規請參考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第4款),被處以9,000元罰鍰。該條規範內容主要針對幼兒園專用接送車輛的標識、接送幼童流程、駕駛人或隨車人員需符合法定規定。裁罰事由說明,本案為創新幼兒園於管理專用接送車時,未能完全符合法定標準,可能涉及專用車輛標識不符、接送程序不符規定或駕駛人、隨車人員資格未符等情形。負責人為王月花。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6條第4款,若有違反專用車輛標識或人員規定之情事,主管機關得依規定對幼兒園處以罰鍰。本次裁罰內容及金額均已於相關文書中載明。此紀錄可作為家長在了解幼兒園營運及管理情形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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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創新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334459900號
- 日期
- 2024-06-12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王月花
- 違反規定
- 第31條第3項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未符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第4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