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於2024年3月11日之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4款,未依規定適任認定與通報相關事項,遭臺北市政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8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此案的負責人為莊訪瑺。根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規範幼兒園對教保服務人員的適任認定及通報義務,要求機構在聘用、管理及通報上須遵守特定程序與規範;若機構未依此履行責任,主管機關可依第58條予以行政裁罰。本次裁罰內容僅涉及行政程序性違規,並未涉及其他如人身安全、衛生或重大管理疏失等事項。上述資訊可作為家長查詢該園所相關合規紀錄時的參考,讓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了解其過往的法規遵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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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北市中正區螢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1330451272號
- 日期
- 2024-03-1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莊訪祺
- 違反規定
- 第27條第4項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8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