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基隆市私立雙全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提供的「基隆市私立雙全幼兒園」裁罰紀錄,該園於2023年12月5日曾分別收到兩則來自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的裁罰通知書,分別為文號「基府教前罰貳密字第1120257389A號」及「基府教前罰貳密字第1120257389B號」。根據記載,兩起裁罰均係因教保服務人員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涉及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第一件紀錄指出,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違反了「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該規定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因此由負責人陳光輝負責,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第二件紀錄則屬於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違反同法第46條第2項,同樣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因此由行為人曾湘妤負責,亦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所謂「不當對待行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指的是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言語侮辱、忽視照顧等不恰當行為。依據相關法規,對於首次違規情節未達重大者,主管機關可予以糾正或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並可視情節責令改善、短期內停止服務或廢止設立許可;若為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則會處更高額度之罰鍰或其他行政措施。上述兩筆裁罰均依現行法令執行,相關處分內容公開透明,提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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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基隆市私立雙全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基府教前罰貳密字第1120257389A號
- 日期
- 2023-12-05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光輝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基府教前罰貳密字第1120257389B號
- 日期
- 2023-12-05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曾湘媚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