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新庄分班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的裁罰紀錄,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新庄分班於2023年11月9日接獲編號「中市教幼字第1120096643號」之裁罰通知。該裁罰事由係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9條第1款(依據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具體違規內容為該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有關安全相關管理規範,違反《幼兒園教保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30條第6項規定。該裁罰金額為新臺幣3,000元,負責人為陳麗媚。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應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包含訂定相關規範、定期檢討及改進,以保障幼兒在園內的安全與健康,若未妥善執行相關規範則將依規處以罰鍰。此紀錄所涉違規項目屬於安全管理方面之行政作業問題,並已由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進行查處與裁罰。這些資訊可作為家長選擇幼兒園時之參考,瞭解該園近年在行政管理層面的合規情形及相關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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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立神岡幼兒園新庄分班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20096643號
- 日期
- 2023-11-09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麗薇
- 違反規定
- 第30條第6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訂定、未確實執行,或未定期檢討改進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9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