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竹縣私立立人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竹縣私立立人幼兒園」於2021年5月19日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共收到三項行政裁罰。第一項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款,原因是該園聘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遭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據該法規,幼兒園教保服務必須由具相關資格的人員擔任,以保障幼兒接受適切照顧與教育。第二項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第3款,原因為未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日內檢具名冊、學經歷證件、身份證明文件影本以及最近三個月內核發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等基本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遭處新台幣50,000元罰鍰;此規定旨在確保教職員工具備合法資格且背景無不良紀錄,保護幼兒人身安全。第三項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款有關招生人數限制規定,亦即超出法定可招收之幼兒人數,遭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根據相關法令,幼兒園應依規定控管招生人數,以確保每位幼兒獲得足夠照顧與教學資源。上述三項違規之負責人均為「徐金雲」,且均於同日裁處。這些裁罰依據現行法令對幼兒園人員資格、員工進用及招生管理等規範執行,旨在維護幼兒園運作的合法性與幼兒權益,相關法規主要包括《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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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新竹縣私立立人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03713393號
- 日期
- 2021-05-1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徐金雲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103713393號
- 日期
- 2021-05-19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徐金雲
- 違反規定
- 第15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103713393號
- 日期
- 2021-05-1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徐金雲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