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星莆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公開的「新北市私立星莆幼兒園」2023年4月21日裁罰記錄,該園於該日因三項違規事實被處以罰鍰,裁罰案號為「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717806號」。首先,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第2項(相關細則條文於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星莆幼兒園被查獲有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的情形,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規定,負責人林家欽遭處新台幣60,000元罰鍰。其次,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第5項所訂「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該機構違反了有關教保及照顧服務的禁止規定,被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最後,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所規範的收費規定,該園收費超過主管機關核定之金額或項目,違反收費不得超收的法規,被依同法第52條第6款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上述裁罰內容均由園所負責人林家欽承擔。根據現行法規,幼兒園應確保教保服務人員具備合法資格,且在辦理教保及照顧服務時須遵守相關禁止事項(如不得體罰、不得違規照護等),同時其收費項目與金額需經主管機關備查,不得超收。如有違反,主管機關得依相關法律條文裁處新台幣6,000元至60,000元以上之罰鍰。這些裁罰紀錄均已公開揭露,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裁罰紀錄,以了解各園於教保人員資格、服務內容及收費管理等面向之法令遵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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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新北市私立星莆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717806號
- 日期
- 2023-04-2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家暐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717806號
- 日期
- 2023-04-2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家暐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717806號
- 日期
- 2023-04-2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家暐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