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鹽光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裁罰紀錄,私立鹽光幼兒園於2023年1月12日依據裁罰文書編號「高市教幼字第11230367000號」被處以新台幣五萬元罰鍰。該次裁罰事實為幼兒園未依照相關規定,將新進用之教職員資料報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第3款,該條明定教保服務機構應於教職員進用後,將其相關資料依規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確保教職員任用之透明性及合規性。此次裁罰所依據的法規依據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7條第1項(107年6月27日修正公布),該條款規定若違反教職員相關管理規定者,主管機關得處罰鍰。負責本次違規事項之行為人為負責人吳典麟。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透過相關裁罰紀錄可掌握幼兒園是否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主管機關要求進行管理,尤其是涉及教職員資格審核及資料報備等制度面合規狀況。裁罰內容僅為事實陳述,無附加主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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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鹽光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230367000號
- 日期
- 2023-01-12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吳典霖
- 違反規定
- 第15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7條第1項(107/6/27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