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松青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私立松青幼兒園」的裁罰紀錄顯示,該園於近年內曾因多項違反相關法規而受主管機關裁罰。首先,在2025年5月6日,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即未依規定適任認定及通報,違反「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經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1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罰新台幣6,000元,責任人為許明旗。再者,2025年1月22日與2025年1月6日,分別因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及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均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分別裁罰新台幣8,000元,負責人為許明旗及行為人黃千純。依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明定幼兒園及其教保服務人員不得有不當對待幼兒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體罰、言語侮辱或其他身心虐待情形,一旦查證屬實將依法裁罰。最後,在2020年1月2日,因未將收費數額報主辦機關備查或收費超過備查數額或項目,違反第38條第2項,經主管機關裁罰新台幣6,000元,責任人為穆婕伶。根據法規,幼兒園之各項收費必須依法報請主辦機關核備,不得超過核准之金額或額外收費,違者將依規定受罰。以上裁罰紀錄均為主管機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相關條文辦理,內容涵蓋教職員資格認定、對幼兒的適當對待以及財務收費透明等事項,並明確指出違規內容、違反條文、裁罰日期及責任人(許明旗、黃千純、穆婕伶)。所有相關法規旨在保障幼兒受教與照顧權益、維護家長知情權與園所財務透明度,並確保教保人員資格及行為符合法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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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4)
高雄市私立松青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433504200號
- 日期
- 2025-05-0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明旗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高市教幼字第11430653500號
- 日期
- 2025-01-22
- 金額
- 罰鍰:8,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明旗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高市教幼字第1143014880A號
- 日期
- 2025-01-06
- 金額
- 罰鍰:8,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黃千純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高市教幼字第10839090700號
- 日期
- 2020-01-02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穆妍伶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