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愛箂兒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布的裁罰記錄,私立愛箂兒幼兒園於2020年2月4日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園裁罰文書編號「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130004號」遭到裁罰。此次裁罰是因幼兒園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的相關規定,具體違規事項為「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也就是說,該幼兒園在辦理教保服務時,進用了未經合格認證、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育或照顧工作。根據法規規定,所有執行教保服務的人員,皆須取得合法認證並具備相關資格證明,否則不得擔任相關職務。因違反上述規定,負責人陳某維(陳祐維)被新北市政府處以新臺幣6,000元罰鍰。此裁罰記錄顯示幼兒園在教職人員資格審查上的疏漏,並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以維護幼兒教育及照顧品質。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規定,幼兒園對於教保服務人員之資格有明確要求,若未依規定進用具有合格資格之人員,主管機關得依法裁罰並命其限期改善。本次裁罰資訊可作為家長了解該園執行人員資格審查狀況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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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北市私立愛箂兒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090130004號
- 日期
- 2020-02-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偲維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