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貝登堡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臺中市私立貝登堡幼兒園」幼兒園裁罰記錄,於2022年8月19日,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第3款之規定(依據第47條第1項作為裁罰依據,該條於107年6月27日修正公布),遭受裁罰。事實經查明,該園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之相關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主管機關因此開立文號為「中市教幼字第1110070972號」的裁罰公文,對該園負責人陳朝國處以新台幣5萬元之罰鍰。根據法令規定,幼兒園在進用教職員時,應將相關人員資料依法報送教育主管機關備查,以確保教職員資格與管理符合政府規範;未依規定辦理時,主管機關得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7條第1項予以裁罰。本次裁罰僅涉及教職員進用報備程序之行政管理問題,並未涉及其他違規事項。這項裁罰紀錄的公開,主要依據政府資訊公開原則,供社會大眾與家長查詢相關幼兒園之管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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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貝登堡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10070972號
- 日期
- 2022-08-19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朝國
- 違反規定
- 第15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7條第1項(107/6/27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