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竹縣私立丹佛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竹縣私立丹佛幼兒園」於2020年所涉及的幼兒園裁罰記錄,該園於當年度分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而被主管機關開立多筆裁罰。具體來看,2020年9月3日(府教幼字第1093716614號)及2020年4月16日(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兩次被依同一條款(第26條第2項)處以新台幣15,000元與6,000元之罰鍰,理由皆為進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該條規定明定教保人員必須符合資格才能任職。此外,2020年4月16日同時有其他裁罰,包括違反第40條規定(罰鍰3,000元),內容係機構各項經費收支保管應設專戶、合法憑證並依稅法辦理,法人附設機構財務應獨立;違反第29條第1項規定(罰鍰6,000元),即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違反第15條第3項規定(罰鍰50,000元),原因為未於進用教職員工後30日內備妥相關基本資料及最近三個月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以及違反第8條第6項有關招生人數限制規定(罰鍰6,000元),即未依規定遵守招生人數上限。所有裁罰均由負責人劉士賢承擔。上述違規事實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相關細則,包括教保人員資格、財務管理、團體保險義務、教職員資料備查及招生人數限制等皆屬幼兒園營運管理重要法定要求。該園於2020年同一時期因多項行政管理與合規事項未符合法規,被主管機關予以相對應金額的裁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主管機關公佈之裁罰紀錄了解各園是否遵守上述法令要求,確保相關營運及教保人員資格、財務、保險、安全與招生等皆依現行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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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6)
新竹縣私立丹佛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093716614號
- 日期
- 2020-09-03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
- 日期
- 2020-04-1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
- 日期
- 2020-04-16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40條
教保服務機構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專帳處理;其收支應有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會計帳簿與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相關稅法規定辦理。法人附設教保服務機構之財務應獨立。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
- 日期
- 2020-04-1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29條第1項
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
- 日期
- 2020-04-16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15條第3項
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工後三十日內,應檢具相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等基本資料,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3712570號
- 日期
- 2020-04-1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士賢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辦法有關招收人數之限制規定。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