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淡水啟文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私立淡水啟文幼兒園」於2025年2月4日的新北市政府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經查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而被新北市政府依據同法第46條第2項(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該裁罰案由行為人「侯燕芬」負責。依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體罰、語言辱罵、忽略、歧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不當對待行為;如有違反,主管機關可依第46條規定予以裁罰。此次裁罰事實為教保人員出現非屬情節重大(即未達嚴重傷害或重大違規標準)但仍屬不當的對待幼兒行為,因而依法開罰。此類裁罰紀錄皆須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平台,作為家長瞭解幼兒園遵法情況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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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北市私立淡水啟文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401758372號
- 日期
- 2025-02-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郝燕芬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