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左新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左新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於2025年7月9日的裁罰紀錄(裁罰文書編號:高市教幼字第11435319900號),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送地方主管機關備查,觸犯了相關規定。此違規事實係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之規定,要求教保服務機構於進用教職員時,應將其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監督管理教職員之資格與聘任情形。由於未能履行該法定義務,高雄市政府依據上述法律條款對該園負責人陳全成處以新臺幣五萬元罰鍰。本裁罰紀錄僅涉及報備教職員資料程序性之疏失,並未提及與幼兒照顧、教育品質或其他層面有關之違規事項。此資訊可作為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參考其合規紀錄的依據,亦顯示主管機關針對教保服務機構進用教職員之程序與法定要求有持續監督及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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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左新非營利幼兒園(委託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435319900號
- 日期
- 2025-07-09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全成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