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tar

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華盛頓幼兒園的違規資訊

根據「臺北市私立華盛頓幼兒園」裁罰紀錄顯示,該園於2020年至2024年間共接獲多次行政裁罰。2024年5月17日,幼兒園因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依第40條第2款及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分別對行為人及負責人處以新台幣30萬元及6萬元罰鍰。另於2024年4月17日,因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第32條第2項,依第41條第3款裁罰6萬元,罰鍰對象為負責人。2020年7月2日,因超收幼兒人數、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未依規定自律法規退費、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及設施設備不符規定等,分別違反第8條第6項(招生人數限制及設施設備)、第26條第2項(人員資格)、第29條第1項(團體保險)、第38條第5項(退費規定),裁罰總金額共計39,000元,罰鍰對象均為負責人。同日亦因超收人數再度裁罰16.8萬元。2020年5月25日,再因超收人數違反第8條第6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9條裁罰19.2萬元;設施設備不符標準規定則裁罰6,000元。相關裁罰皆明確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範,包括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應遵守專業倫理、不得有不當對待行為,以及幼兒園必須聘用具合格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不得超收人數、設施設備需符合法定標準、應辦理幼兒團體保險與遵守退費規定等。上述法規違反情節經主管機關查證後,依法裁處相關罰鍰,對象為行為人或園所負責人。這些裁罰紀錄反映了幼兒園於招生、教保人員聘任、幼兒照護與設施設備等多個層面違規情形,相關事實可供家長參考於選擇幼兒園時作為資訊依據。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avatar

裁罰記錄 (10)

臺北市私立華盛頓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

北市教前字第11330618712號

日期
2024-05-17
金額
罰鍰:300,000元
人員
行為人:連珪瑩
違反規定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1330618713號

日期
2024-05-17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負責人:陳雅惠
違反規定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1330069573號

日期
2024-04-17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負責人:陳雅惠
違反規定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46332號

日期
2020-07-02
金額
罰鍰:168,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幼兒園有超收情事。
處分依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9條(107/6/27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46332號

日期
2020-07-02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46332號

日期
2020-07-02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38條第5項
未依第三十八條第五項所定自治法規退費。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46332號

日期
2020-07-02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29條第1項
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46332號

日期
2020-07-02
金額
罰鍰:15,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標準有關設施設備之限制規定。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61052號

日期
2020-05-25
金額
罰鍰:192,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8條第6項--招收人數限制
幼兒園有超收情事。
處分依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9條(107/6/27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第10930461052號

日期
2020-05-25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楊靜華
違反規定
第8條第6項--設施設備
違反第八條第六項所定標準有關設施設備之限制規定。
處分依據
avatar

網友評價

臺北市私立華盛頓幼兒園的所有網友評價
avatar

相關貼文

臺北市私立華盛頓幼兒園的所有相關討論
幼兒園裁罰地圖

想查詢幼兒園地圖及裁罰資訊嗎?幼兒園地圖

想找學校嗎?您可以試試看幼兒園查詢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