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竹縣私立芝麻村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竹縣私立芝麻村幼兒園自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間的裁罰紀錄,該園在此期間共接獲多項主管機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相關法規之行政裁罰,內容涵蓋人員配置、師生比、幼兒團體保險、招生人數、幼兒評鑑及教保服務行為等事項。首先,2023年12月11日,幼兒園因未依規定辦理5歲班級教師配置(依第17條第1項)而被裁罰新台幣6,000元,並由負責人陳○○負責。同日另有三項裁罰,包括班級師生比違規(第16條第4項)裁罰6萬元、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第34條第1項)裁罰6萬元,以及超收學生人數超過15人(第8條第6項)裁罰6萬元,皆由同一負責人負責。2023年12月18日,該園因先前幼兒園追蹤評鑑事項未改善(第46條第3項),再次被裁罰6萬元。進入2025年,於3月10日,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第33條第1項),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被行為人李○○裁罰12萬元;同案,該機構亦因相關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1項第3款,負責人陳○○另被裁罰3萬元。2025年4月8日再度發生未依規定配置5歲班級教師之情形(第17條第1項),負責人陳○○被裁罰6,000元。上述違規事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58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46條等相關規定分別予以處分。根據法規,第16、17條主要規範教師及師生比配置要求,第33、34條則涉及教保服務人員行為標準及幼兒團體保險之義務,第8條關於招生名額限制,而第46條則為追蹤評鑑之相關改善要求。裁罰內容顯示該幼兒園於上述期間內出現多次涉及人力配置、招生數量管理、對幼兒照顧行為、法定保險及主管機關評鑑改善等多層面法規違反,並分別對負責人及相關教保人員進行財務處分。此紀錄提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參考園所近年來於政府法令遵循方面的具體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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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8)
新竹縣私立芝麻村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授教幼字第1149550556B號
- 日期
- 2025-04-08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1項
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5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49550448號
- 日期
- 2025-03-10
- 金額
- 罰鍰:120,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李桂罔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49550448號
- 日期
- 2025-03-10
- 金額
- 罰鍰:3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520號
- 日期
- 2023-12-18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46條第3項
幼兒園追蹤評鑑項目仍未改善通過。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8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532A號
- 日期
- 2023-12-1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1項
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5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532A號
- 日期
- 2023-12-1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532A號
- 日期
- 2023-12-1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34條第1項
幼兒園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5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授教幼字第1129552532A號
- 日期
- 2023-12-1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妘妘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超收逾15人
幼兒園超收人數逾15人。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