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屏東縣私立安吉兒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本摘要係依據屏東縣私立安吉兒幼兒園於2022年5月31日所記錄之裁罰資料彙整,裁罰文書編號為屏府教前字第11121588400號。裁罰主因為違反「第26條第2項」之規定,裁罰理由說明記載:該園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且該車輛車齡超過十年,載運人數不符相關法令規定,隨車之陪同人員未具教師或保育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屬於多項運輸與人員資格管理之違規情事。裁罰結果記為罰鍰新臺幣6,000元,負責人或行為人為林麗貝。就法規內涵之說明,通常所稱第26條第2項係指幼兒園或托育機構在幼兒接送與外出管理方面之安全與資格要求,包含專用載運車輛須經主管機關核准、車輛應符合一定使用年限或安全檢驗標準、車內可載運之幼兒人數應依車型與安全設備規定辦理,以及隨車陪同人員必須具備教師或保育相關資格且達法定成年年齡等,目的在確保幼兒運輸過程之安全與責任可追溯。該案記載之事實為行政主管機關對違反上述運輸管理與人員資格規定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處分文書已載明違規事實、適用之條款、處罰金額及負責人,屬行政裁罰程序下之具體處分紀錄,僅述事實而無其他評論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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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屏東縣私立安吉兒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屏府教前字第11121588400號
- 日期
- 2022-05-3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麗貞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逾十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配置之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