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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違規資訊

奇異園股份有限公司附設桃園市私立奇異鳥科園區幼兒園的違規資訊

根據「奇異園股份有限公司附設桃園市私立奇異鳥科園區幼兒園」之裁罰紀錄,該幼兒園於近年內曾有兩筆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開立之行政裁罰。首先,在2021年5月3日,幼兒園被依據《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6條第3款裁罰,理由是違反了有關幼童專用車輛(幼兒園接送專車)的相關規定,包括專用車的車身顏色與標識、接送幼兒程序、駕駛人員或隨車人員之規範,經查屬實後,負責人高維偵收到罰鍰新台幣6,000元。依據該法條,幼兒園於運行接送專車時,必須嚴格遵守車輛標示、運作流程及從業人員資格等要求,以保障學童乘車安全。其次,在2020年6月24日,該園亦因違反《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6條第2款遭受裁罰,主要事實為「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亦即讓未經相關資格認證之人員執行教育及照顧服務工作,經查證後,由負責人黃月妤承擔責任,被處以罰鍰新台幣30,000元。根據相關法規,幼兒園之教保服務人員必須具備主管機關核可之相關資格,始得從事教學或照護工作,以確保幼兒受教安全及教學品質。上述兩筆裁罰紀錄分別涉及校車管理及教保人員資格兩大項法定義務,均可於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或相關公開資訊平台查詢。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裁罰紀錄,了解園所曾發生之具體違規事實與適用法規,對於園方在接送服務安全、教保人員專業資格等法定要求之履行情形有所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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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奇異園股份有限公司附設桃園市私立奇異鳥科園區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

府教幼字第1100106158號

日期
2021-05-03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高維偵
違反規定
第26條第3項
違反依第二十六條第三項所定辦法有關幼童專用車輛車身顏色與標識、接送幼兒、駕駛人或隨車人員之規定。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0152045號

日期
2020-06-24
金額
罰鍰:30,000元
人員
負責人:黃月嬌
違反規定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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