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竹縣私立寶貝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竹縣私立寶貝幼兒園」於2021年4月19日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被新竹縣政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裁罰,裁處內容為罰鍰新台幣6,000元,負責人為曾美妃。違規事實為該幼兒園聘用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辦理幼兒園業務時,應確保執行教保服務的人員具有法定之資格,若聘用未具資格者從事相關教保業務,主管機關可依法進行裁罰。該次裁罰之主要違規情形,係「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即該幼兒園有員工從事教保服務工作時,未取得合格教保人員資格證明,違反法定聘用資格要求。根據法規,教保服務人員需具備相關學歷、修習幼教相關學分並通過資格審查,取得合格證照後方可任職。此類違規行為除會被處以罰鍰外,主管機關可要求幼兒園限期改善。該筆裁罰紀錄僅涉及單一事件,並未記載是否重複違規。相關資料均以主管機關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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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竹縣私立寶貝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03712555號
- 日期
- 2021-04-1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曾美娟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