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摩根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開之「臺中市私立摩根幼兒園」幼兒園裁罰紀錄,該園於2024年有兩筆裁罰記錄,分別於2024年5月3日及2024年11月21日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遭裁處,每次裁罰金額均為新台幣60,000元,負責人均為詹耿柏。兩起裁罰案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款之規定,即幼兒園班級師生比未符合法定標準。該法條規範旨在保障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與幼兒間應有之適當比例,藉以確保每位幼兒能獲得足夠的照顧及安全保障;若師生比超出規定,主管機關依法可依第52條第2款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相關裁罰書明確指出,摩根幼兒園於上述兩個日期皆因班級師生比未符合法規要求而受罰,所依據法源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其規範內容亦明定幼兒園經營者需落實符合規範之班級組成與人員配置。上述資訊提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得以參考該園之師生比符合法令情形,並了解相關法規對於幼兒園人力配置之管理標準與處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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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臺中市私立摩根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30103669號
- 日期
- 2024-11-2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詹宥柏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中市教幼字第1130036895號
- 日期
- 2024-05-03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詹宥柏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