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衛斯理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桃園市私立衛斯理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2020年10月12日收到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發之裁罰文件(編號:府教幼字第1090252883號),主要違規事項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幼兒園必須聘任具備法定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從事相關服務工作,未具資格者不得從事教保服務。違反此規定時,主管機關得依相關法令予以裁罰。此次違規事件的負責人為洪國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對該違規行為處以新台幣6,000元之罰鍰。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教保服務人員是指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負責提供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幼兒園如僱用未具相關資格的人員擔任教保工作,將影響幼兒接受合格教育及照顧的權益,因此主管機關設有明確規範並進行查核與裁罰。這次裁罰事件僅涉及「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一項違規事項,相關內容與金額均已公告於政府資料平台,家長可據此了解該園在2020年曾有相關違規紀錄。此類裁罰記錄屬於主管機關依法行政監督之結果,相關法條旨在確保學前教育品質及幼童權益,並要求幼兒園於聘用教保人員時需符合專業資格要求,以符合法律規定並維護教育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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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桃園市私立衛斯理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090252883號
- 日期
- 2020-10-12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洪國龍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