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朝陽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布的「新北市私立朝陽幼兒園」裁罰紀錄顯示,該園於近年內曾有兩次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遭裁罰。第一次裁罰發生於2022年4月21日,行政處分文號為「新北府教幼字第11107339332號」,違反規定為第41條第4款,根據說明,該園於接受評鑑時,有關評鑑結果已被列入應進行追蹤評鑑的項目,但經追蹤評鑑後仍未改善,因此依據相關規定裁罰新台幣6,000元。第41條第4款主要規範幼兒園如經評鑑結果有應改善事項時,必須配合並於期限內完成改進;若屆期未改善則會受到行政處分。第二次裁罰發生於2023年3月31日,行政處分文號為「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586160號」,違反規定為第42條第1項,根據說明,該園於招生或辦理幼兒入園時,未與幼兒之家長或監護人訂立書面契約,違反法定程序,遭裁罰新台幣3,000元。第42條第1項明定,幼兒園與家長或監護人應以書面訂定服務契約,以保障雙方權益。兩次裁罰的責任人均為林月珠。上述裁罰事實係根據主管機關的查察及公告結果,內容包括違規事項、法令依據、裁罰金額及時間,提供給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作為了解該園相關法規遵循情況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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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新北市私立朝陽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20586160號
- 日期
- 2023-03-31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月珠
- 違反規定
- 第42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未與幼兒之父母或監護人訂定書面契約。 - 處分依據
新北府教幼字第11107339332號
- 日期
- 2022-04-21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月珠
- 違反規定
- 第41條第4項
違反依第四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評鑑結果列入應追蹤評鑑,且經追蹤評鑑仍未改善。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