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貝兒達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私立貝兒達幼兒園」於2025年6月26日的裁罰記錄顯示,該幼兒園因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送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經依同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處新臺幣50,000元罰鍰。裁罰文書編號為中市教幼字第1140057971號,負責人為劉瓊妤。依據相關法規,《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規定,幼兒園應將教保服務機構聘用之教職員基本資料報送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主管機關掌握教職員任用情形,確保教保服務品質及兒童安全;而第54條則明定違反本法相關規定者,主管機關得處以一定金額罰鍰。該裁罰紀錄僅呈現違規事項、涉及法條、罰鍰金額與負責人姓名等事實,無附加任何評語或建議,僅供參考本幼兒園合規情形時之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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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貝兒達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40057971號
- 日期
- 2025-06-26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廖瑛淇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