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佳佳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裁罰記錄,臺南市私立佳佳幼兒園於2020年6月20日,經主管機關查核後,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規定,因未將收費數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或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遭裁罰新台幣6,000元。該次裁罰由負責人楊燕雪承擔。根據法規規定,幼兒園收費應事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且不得超過核准或備查之項目及金額,此舉旨在保障家長權益與教育資源合理分配。本次裁罰事件僅限於收費程序未依規定辦理,並無涉及其他教育品質、師資資格或幼兒照護等層面。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令,可參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有關收費管理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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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南市私立佳佳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 )字第1090683698號
- 日期
- 2020-06-20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楊燕雪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