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奇異文教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奇異鳥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奇異文教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奇異鳥幼兒園」於2024年6月至9月間的裁罰紀錄,該園共計收到四項行政裁罰。首先,在2024年6月26日,該園因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主管機關備查,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依同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被裁罰新台幣50,000元。接續在2024年9月9日,有兩項裁罰,其一為未依規定於5歲班級配置教師,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7條第1項,依據同法第58條第1項第5款,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另一項則為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第5項,依同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最後,在2024年9月13日,該園因收費超過核定數額及項目,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依同法第52條第6款規定,被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上述裁罰案中,負責人分別為蔡惠玲與魏安住。相關法規說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針對幼兒園的教職員管理、收費標準、服務規範及班級師資配置等均有明文規定,目的在確保幼兒接受適當照顧與教育,以及家長權益不受損害。裁罰事項包括未將教職員資料備查、收費超過核定、未妥善配置教師及違反教保服務禁止事項,主管機關均依法開具罰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裁罰紀錄,以掌握該園近期相關法令遵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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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4)
奇異文教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奇異鳥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字第1133094422號
- 日期
- 2024-09-13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惠鈴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字第1133016710號
- 日期
- 2024-09-0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惠鈴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字第1133016710號
- 日期
- 2024-09-0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惠鈴
- 違反規定
- 第17條第1項
幼兒園之5歲班級未依規定配置教師。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5款(111/6/29修正公布)
北市教前字字第1133011292號
- 日期
- 2024-06-26
- 金額
- 罰鍰:5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鍾安住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未依規定將進用教職員資料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4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