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大惠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裁罰紀錄,桃園市私立大惠幼兒園於2022年11月22日,經查核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2項之規定,即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該次違規行為係在未取得主管機關的審核與核准前,逕自提供課後照顧服務予兒童,經主管機關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5條(107年6月27日修正公布)裁處新台幣60,000元罰鍰。該法條明定,幼兒園提供課後照顧服務時,應先經主管機關核准,目的在於確保園所提供之課後照顧具備必要之安全、品質及合法性。違規紀錄中,負責人為傅鉦榮。本次裁罰內容與金額均已記載於相關公文(府教幼字第1110321954號)。本紀錄可作為家長瞭解該園所合規經營情形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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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桃園市私立大惠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10321954號
- 日期
- 2022-11-22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傅鑫榮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2項
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45條(107/6/27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