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艾維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以下為新北市私立艾維恩幼兒園之裁罰事實摘要:本園於2024年9月13日經新北市教育局以裁罰文書編號「新北市教幼字第1131828372號」核發兩件處分,均由負責人許為妤為受處分責任人;第一件違規列示為「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說明為「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裁罰依據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處罰內容為罰鍰新臺幣6,000元;第二件違規列示為「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說明為「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裁罰依據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處罰內容為罰鍰新臺幣60,000元;兩案裁罰同日公告,合計罰鍰金額為新臺幣66,000元。為利理解,相關法律引用之條文名稱簡要說明如下(僅就裁罰內容所涉要點陳述):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針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係訂定不得為之行為或應遵循之原則,違反時主管機關得依規定處分;有關收費管理之規定則要求幼兒園於收費時應依核備或公告之項目與金額辦理,超出核定或未經備查的收費事項或數額,主管機關得依法令規定處以罰鍰。上述為裁罰事實及所引用法規之要點說明,僅記錄裁罰文號、裁罰日期、違規條目與說明、法源依據、處罰金額及受處分責任人等事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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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新北市私立艾維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31828372號
- 日期
- 2024-09-13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為庠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31828372號
- 日期
- 2024-09-13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許為庠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