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嘉義縣民雄鄉立民雄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嘉義縣民雄鄉立民雄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園於2024年9月18日收到裁罰,裁罰文書編號為「府教幼密字第1130001608號」。該次裁罰所涉違規事項係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款,內容為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的不當對待行為。詳細說明指出,教保服務人員在從事教學及照顧過程中,對幼兒有不當的對待行為,屬於法規所禁止的行為類型。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該行為涉及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的不當對待,因此依法予以處分。裁罰內容為處以新臺幣30,000元罰鍰,行為人為楊姓教保服務人員。根據相關法規說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明確規範,教保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實施任何不當對待行為,包括身心虐待、言語辱罵、侮辱、威嚇、懲罰等,若有違反,主管機關將依規定進行查處並予以裁罰。這項裁罰紀錄提供了具體事實,顯示園所於上述日期曾有違反幼兒教保相關法規之情事,相關裁罰資訊可作為家長選擇幼兒園時的參考資料。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1)
嘉義縣民雄鄉立民雄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密字第1130001608號
- 日期
- 2024-09-18
- 金額
- 罰鍰:30,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楊淑媛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