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諾貝爾橋頭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私立諾貝爾橋頭幼兒園」的裁罰紀錄顯示,該園於2024年10月7日依據高市教幼字第11337759400號文書,被主管機關裁罰新台幣6,000元。裁罰事實係因該幼兒園發生教職員工異動時,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之規定,及時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查核。相關罰則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該法規明訂,幼兒園若有教職員異動,必須於規定期限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以利官方掌握園方人員任用、資格及變動情形,確保幼兒園師資合格及人員管理合規;若未依規定辦理,則依法得處以新臺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本次裁罰內容中指出,幼兒園負責人黃芳女為本案負責人,違規內容為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未依規定報備主管機關查核。該紀錄屬於行政處分,並具體說明違規條文與裁罰金額,供有意選擇該園的家長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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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諾貝爾橋頭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337759400號
- 日期
- 2024-10-0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芳女
- 違反規定
- 第15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教職員工異動,未依規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