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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違規資訊

苗栗縣私立維多利亞幼兒園的違規資訊

根據「苗栗縣私立維多利亞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資料顯示,該幼兒園於2021年10月20日及2025年7月8日曾分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而受到主管機關的行政裁罰。首先,在2021年10月20日,該幼兒園因違反第41條第4項(依據裁罰文書:府教學前字第1100201380號),未依規定辦理評鑑後追蹤改善事項,亦即在主管機關評鑑中列入應追蹤評鑑之缺失事項,經追蹤評鑑後仍未改善,違反辦法相關規定,因此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1條第4項,幼兒園如有重大缺失,應於限期內完成改善並經查證合格,否則主管機關可依法裁罰。其次,在2025年7月8日,該幼兒園因違反第32條第2項(裁罰文書:府教學前字第1140146522號),發生「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的情形,被主管機關依據《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第2項,幼兒園應進用具備法定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從事教保服務,不得雇用未具相關資格之人員,以保障幼兒受教與照顧權益。綜合這兩項裁罰紀錄,資料中明確記載負責人皆為林雪心,並列明違規事實、所適用法規、裁罰依據及金額。此等紀錄為主管機關依法執行行政管理及監督職責之結果,內容旨在呈現該幼兒園於近年來的違規情形及其所涉及的法律規範,有助於家長了解該幼兒園近期因違反相關教育法規而受裁罰的具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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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苗栗縣私立維多利亞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

府教學前字第1140146522號

日期
2025-07-08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負責人:林雪心
違反規定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學前字第1100201380號

日期
2021-10-20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林雪心
違反規定
第41條第4項
違反依第四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評鑑結果列入應追蹤評鑑,且經追蹤評鑑仍未改善。
處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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