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韋斯登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的裁罰紀錄,臺北市私立韋斯登幼兒園於2020年7月27日曾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而被處以裁罰,具體內容包括兩項:首先,依據該法第26條第2款,幼兒園聘用從事教保服務的人員時,必須具備合法的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然該園於查核時被發現有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相關服務,屬於違規行為,因此被處以新臺幣6,000元罰鍰;其次,依據同法第29條第1款規定,幼兒園應依法辦理幼兒團體保險,以保障在園幼兒於學習活動期間之人身安全,但該園被發現未依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亦被裁罰新臺幣6,000元。上述兩項違規行為之裁罰文號均為「北市教前字第10930691501號」,由負責人顏小玲負責。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幼兒園若聘用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工作,依規定將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而未辦理團體保險則依第29條規定,亦將面臨同等金額罰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該園過去是否有違反相關法規及裁罰紀錄,以了解該園對教職員資格與幼兒保險義務的重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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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臺北市私立韋斯登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0930691501號
- 日期
- 2020-07-2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顏小萍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691501號
- 日期
- 2020-07-2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顏小萍
- 違反規定
- 第29條第1項
未辦理幼兒團體保險。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