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大崁璽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開的裁罰記錄,私立大崁璽恩幼兒園於2025年6月16日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裁罰兩項,分別是:第一,該園違反「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之規定,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即該幼兒園有聘用未取得合法教保資格的人員擔任教保工作,該行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應具備法定資格」之法令要求;因此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對其處以新台幣六萬元罰鍰。第二,該園另因「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受到裁罰,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即幼兒園在實際運作時,班級教師與學生人數比不符合現行規定,主管機關針對此違規亦開罰新台幣六萬元。兩項違規之負責人均為周慶寧。綜合上述,相關法令主要規範幼兒園必須聘用具合法資格的教保人員以保障幼兒受教及照顧權益,同時規定班級教師與學生之人數比應符合法定標準,以確保教學品質及幼兒安全,若違反將依法處以罰鍰。這些裁罰記錄可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作為事實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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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新北市私立大崁璽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41161436號
- 日期
- 2025-06-16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周慶寧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41161436號
- 日期
- 2025-06-16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周慶寧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