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屏東縣私立傳說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屏東縣私立傳說幼兒園」於2021年5月14日及2021年5月15日所收到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上述日期分別違反了幼兒園相關法規中的班級人數及教保服務人員配置規定,並分別被處以新台幣3,000元罰鍰。2021年5月14日的裁罰是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1項,該條文規定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的班級,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編班;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的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因人數稀少而無法單獨成班者,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得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2021年5月15日的裁罰則涉及同法第16條第4項,該條款要求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規定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這兩次裁罰記錄皆顯示該幼兒園在班級組成及人員配置上未完全符合法定標準,因此受到主管機關依據現行法令進行行政處分。根據裁罰紀錄,兩次違規的負責人均為林姓負責人。上述事實有助於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了解該園近期的法規遵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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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屏東縣私立傳說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屏府教前字第11018112900號
- 日期
- 2021-05-15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淑賢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一、招收二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八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九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第一項但書所定情形,其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亦同。二、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 處分依據
屏府教前字第11017945300號
- 日期
- 2021-05-14
- 金額
- 罰鍰:3,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林淑賢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1項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