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千千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桃園市私立千千幼兒園」的裁罰記錄顯示,該園於2025年2月4日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發布的「府教幼字第1140007057號」裁罰文書,被發現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2條第2項之規定。該條文規定,幼兒園應聘僱具備法定資格的人員從事教保服務工作,而本次裁罰的違規事實為:幼兒園進用未具備法定資格者擔任教保服務,亦即有教保服務人員不符資格而從事相關職務。此行為違反了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依據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之規定),該條例明訂僱用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將構成違規,主管機關得依法裁罰。針對上述違規情形,主管機關裁處負責人張劉環妹新臺幣60,000元罰鍰。根據法規,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需具備相關專業證照或合格資格,且主管機關會不定期查核各幼兒園人員資格,以確保幼兒接受合格專業人員照顧及教導。此裁罰記錄僅反映在特定日期、特定事項下之行政處分,提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作為參考資料之一,理解現行法令對於教保人員資格及僱用管理的相關規範及查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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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桃園市私立千千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40007057號
- 日期
- 2025-02-04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張劉環妹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