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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楊梅慈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

根據桃園市私立楊梅慈恩幼兒園於2023年7月5日的裁罰紀錄,該園於同日內涉及三項違規,首先,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幼兒園教保服務機構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查屬實,主管機關以新台幣6,000元處以罰鍰,負責人為林錦田;其次,根據同條文之規定,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規定,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行為人為卓玉蓮;第三項違規則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經查該園班級師生比未符合法定規定,依同法第52條第2款裁處罰鍰60,000元,負責人同為林錦田。依照法令,幼兒園需維持適當師生比以確保幼兒照顧品質,而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或涉及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時,皆依法令應受行政處分。上述裁罰內容皆已載明違規事實、相關法條及責任人、處分金額,可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作為查詢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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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桃園市私立楊梅慈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

府教幼字第1120177755號

日期
2023-07-05
金額
罰鍰:6,000元
人員
負責人:林錦田
違反規定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20182200號

日期
2023-07-05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行為人:卓玉蓮
違反規定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處分依據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20177755號

日期
2023-07-05
金額
罰鍰:60,000元
人員
負責人:林錦田
違反規定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處分依據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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