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苗栗縣私立貝思特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苗栗縣私立貝思特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資料,該園在2021年3月23日及2022年11月8日分別收到兩次由主管機關開立的行政裁罰,兩次裁罰均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的相關規定。此法規明確要求,幼兒園於收取各項費用時,必須事先將收費金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不得收取超過已備查之金額或項目。根據裁罰書內容,該園於上述兩個時間點,均被認定「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即在收費金額或項目上未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或有超收之情形。針對這兩項違規,苗栗縣主管機關皆處以新臺幣6,000元之罰鍰,且兩次的負責人均為蔡美鳳。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8條第2項,若幼兒園未依法備查並超收費用,主管機關得予以裁罰並命限期改正。從以上記錄可見,苗栗縣私立貝思特幼兒園在近年內因收費備查作業而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遭受主管機關開罰,兩次違規內容均與未報備收費金額或超過報備項目收費有關。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該園過往有關收費規定遵守情形,並知悉主管機關就相關違規會依法裁處並予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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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苗栗縣私立貝思特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學前字第1110213724號
- 日期
- 2022-11-08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美鳳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府教學前字第1100055253號
- 日期
- 2021-03-23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蔡美鳳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