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南市私立仁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臺南市私立仁義幼兒園」裁罰記錄,該園於2023年至2025年間共有三項裁罰紀錄,分別涉及招生、空間面積及交通安全相關法規。首先,在2025年3月7日,該幼兒園因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參加課後照顧服務,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依同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遭裁罰新台幣60,000元。該法條規範幼兒園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辦理課後照顧,若違反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其次,同日亦因未符合法定之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標準,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8條第6項,依同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遭裁罰新台幣6,000元,該法條要求幼兒園空間及設施設備應符合法定標準,如不符合,將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第三筆紀錄則發生於2023年9月23日,因幼兒園專用接送車輛載運人數超過規定,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1條第2項,依同法第56條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裁罰新台幣9,000元。該規定明定專用車輛載運人數不得超過核定標準,違者將予以罰鍰。上述裁罰均由負責人吳佳羚承擔。這些紀錄顯示,該園曾於特定時間點分別在課後照顧服務之申請、空間面積規範及交通安全管理三方面違反相關法規而受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據此瞭解該園歷來之法規遵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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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臺南市私立仁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南市教特(一)字第1140264936號
- 日期
- 2025-03-07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吳佳霓
- 違反規定
- 第48條第2項
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南市教特(一)字第1140264936號
- 日期
- 2025-03-0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吳佳霓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空間與面積
幼兒園違反必要設置空間與總面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南市教特(一)字第1121048880號
- 日期
- 2023-09-23
- 金額
- 罰鍰:9,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吳佳霓
- 違反規定
- 第31條第2項-載運人數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載運人數未符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6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