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高雄市私立台上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高雄市私立台上幼兒園」的幼兒園裁罰記錄,該園於2024年12月10日收到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高市教幼字第11339622800號」發出的裁罰書,裁罰原因為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經查說明指出,該幼兒園在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情況下,便開始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規定,幼兒園未依規定經核准擅自招收兒童進行教保或相關照顧服務者,主管機關得依相關法令裁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鍰,並可按次處罰。此次裁罰內容為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由該園負責人劉麗妍負責。上述裁罰記錄屬於依照現行法令對私立幼兒園管理行為所做的行政處分,目的是維護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合法權益及保障兒童安全。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可參閱此類裁罰記錄,了解相關園所於法規遵循方面的具體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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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高雄市私立台上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高市教幼字第11339622800號
- 日期
- 2024-12-10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劉麗綉
- 違反規定
- 第48條第2項
幼兒園未經核准即招收兒童進行課後照顧服務。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1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