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大里好兒美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私立大里好兒美幼兒園」於2023年5月1日所受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規定,即班級師生比未符合法規標準,被臺中市政府以1120033477號裁罰公文裁處,處以新台幣6萬元罰鍰。違規事項說明指出,幼兒園班級的教師與幼兒人數比例未依照相關規定執行,而相關法規依據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規定若幼兒園違反師生比等管理事項,主管機關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或廢止其設立許可。此次裁罰的負責人為黃貴美。師生比是幼兒園管理中重要的一環,關係到幼兒接受教育與照顧的品質,根據現行法規,依不同年齡層或班級型態有明確規定每位教師最多可負責的幼兒人數上限。主管機關在檢查發現違規時,會依據相關條款進行處罰並要求限期改善。此裁罰紀錄僅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參考相關事實。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大里好兒美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20033477號
- 日期
- 2023-05-0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貴美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