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屏東縣私立美美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屏東縣私立美美幼兒園」的幼兒園裁罰記錄顯示,該幼兒園於2025年2月21日被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進行裁罰,裁罰文號為屏府教特字第1140040657號,裁罰金額為新台幣六萬元。違規事實為幼兒園有超額收托幼兒之情形,並在家長或監護人以書面通知終止契約後,未依規定退還相關費用,違反了該法第42條第3項之相關規定。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2條第3項,幼兒園對於家長或監護人終止契約的相關退費應遵循規定辦理,不得無故拖延或未退還。上述裁罰之負責人為李錦惠。這項裁罰紀錄具體呈現該幼兒園在超額收托及家長終止契約退費流程上,未能完全依照法律規範執行,因此依照法規被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參考此類公開裁罰紀錄,以瞭解園方過往有無違規紀錄與其性質,並加以評估自身需求及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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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屏東縣私立美美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屏府教特字第1140040657號
- 日期
- 2025-02-21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李錦惠
- 違反規定
- 第42條第3項
幼兒園超收,經父母或監護人書面通知終止契約,未依規定返回費用。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