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頂尖保進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政府教育局公開之「彰化縣私立頂尖保進幼兒園」歷年裁罰記錄,該園於2020年至2025年間共計有多筆裁罰案件。2020年9月18日,該園因未將收費金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超過核准項目或金額收費,違反第38條第2項,遭裁罰新台幣12,000元,責任人為負責人莊玟芬。2021年5月19日,再因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第26條第2項,被罰新台幣6,000元,負責人同為莊玟芬。2024年2月22日,幼兒園因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違反第16條第4項,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規定,裁罰新台幣60,000元,負責人仍為莊玟芬。2025年3月27日,幼兒園再次因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違反第32條第2項,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裁罰新台幣60,000元,負責人莊玟芬。2025年7月1日及7月4日,園方分別因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違反第33條第1項規定,各被裁罰新台幣230,000元(行為人李麗真)及60,000元(負責人莊玟芬),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0條第2款、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辦理。上述裁罰事實主要涉及:師生比未符合法定規定、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服務、收費未依規定申報及不當對待幼兒行為。相關法規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明文規範幼兒園收費、師資資格與專業行為標準,保障幼兒受教權益與安全。各筆裁罰紀錄均有明確罰鍰金額、違規內容、負責或行為人資訊,以及對應之法條依據。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查閱這些裁罰紀錄能了解幼兒園近年是否有違反教師資格、師生比、收費管理及幼兒對待相關法規的情形,並可進一步掌握園所合規經營狀況,以保障學童受教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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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6)
彰化縣私立頂尖保進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40263529號
- 日期
- 2025-07-04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竇瑜芬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40248736號
- 日期
- 2025-07-01
- 金額
- 罰鍰:230,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李麗真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0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40111075號
- 日期
- 2025-03-27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竇瑜芬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30065295號
- 日期
- 2024-02-22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竇瑜芬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00174438號
- 日期
- 2021-05-19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竇瑜芬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府教幼字第1090332436號
- 日期
- 2020-09-18
- 金額
- 罰鍰:12,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竇瑜芬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