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有一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以下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對「私立有一天幼兒園」之裁罰事實摘要(僅述事實與相關法規說明),供家長參考:本園於2023年9月23日經裁處一件,裁罰文書編號1121894331,裁罰日期2023-09-23,違反規定列為「第33條第1項」,違法內容記載為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之行為,裁罰依據為教保服務人員相關條例(註明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處分金額為罰鍰6,000元,責任人登載為黃愛瑄;另於2023年9月12日經裁處一件,裁罰文書編號1121754632,違反規定同為「第33條第1項」,違法內容為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裁罰依據為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處分金額6,000元,責任人登載為任美華;此外,本園於2023年7月4日有兩案同日裁處,第一案裁罰文書編號1121244226(案之一),違反規定「第32條第2項」,違法說明為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裁罰依據記載為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處分金額為罰鍰60,000元,責任人登載為黃愛瑄;同日之第二案亦以裁罰文書編號1121244226(案之二)記載違反「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違法內容為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裁罰依據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處分金額6,000元,責任人為黃愛瑄。就法規說明,記載之「第33條第1項」相關規定通常用以規範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之適當待遇標準,認定有不當對待時得依相關條例處分;「第32條第2項」係關於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人員配置之要求,進用未具資格人員從事教保工作屬違規情形,得依條例處以罰鍰;「第12條第5項」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之禁止事項相關,違反禁止規定者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條款處罰;上述裁罰紀錄均載明裁罰依據條文與修正公布日期(111年6月29日)及具體處分金額與被記載之責任人,為行政裁處事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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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4)
新北市私立有一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字第1121894331號
- 日期
- 2023-09-23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愛茱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機構有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754632號
- 日期
- 2023-09-12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任美華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244226號
- 日期
- 2023-07-04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愛茱
- 違反規定
- 第32條第2項
幼兒園進用未具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1條第3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21244226號
- 日期
- 2023-07-0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黃愛茱
- 違反規定
- 第12條第5項-教保及照顧服務禁止規定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教保及照顧服務之禁止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