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南區哈佛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本紀錄記載臺中市私立南區哈佛幼兒園(以下稱本園)於民國111年7月26日遭主管機關裁處之事實,裁罰文書編號為「中市教幼字第1110063468號」,違反規定為「第38條第2項」,裁罰內容記載本園未將收費數額如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具體情形為未將收費金額申報或申報金額與實際收取之數額或項目不符,即有超過申報數額或收取未申報之費用之情形;因此依相關法規對本園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裁罰書中記載之負責人為楊淑貞。就違反條文之內容補充說明,第38條第2項規範之要旨在於幼兒園應將其收費項目與金額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並應依申報內容辦理收費,以維持收費透明及便於主管機關監督;如有超過申報數額或未經申報而收取費用,主管機關得依該條款及相關行政程序對業者核查、命其改善並處以相應之行政責任或罰鍰。上述紀錄僅陳述裁罰之事實、法條違反情形與裁罰金額及負責人姓名,並說明違反條文之一般性規範目的及主管機關可依該規定進行監督處理之法定依據,未載其他評論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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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南區哈佛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10063468號
- 日期
- 2022-07-26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楊淑貞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