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北市私立奧斯福爾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北市私立奧斯福爾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資料,於2020年共接獲兩次裁罰,分別於2020年8月5日(裁罰文號:北市教前字第10930711782號)及2020年9月14日(裁罰文號:北市教前字第10930702681號)。兩次裁罰均為違反《臺北市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8條第2款,違規事實為該園未將收費數額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或收費金額或項目超過主管機關核准之數額。此規定主要是為確保幼兒園收費的合法性與透明度,規定幼兒園必須將所有收費項目及其金額報請主管機關核備,並不得超收。第一次裁罰於2020年8月5日,負責人為謝東波,因違規被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第二次裁罰於2020年9月14日,負責人同樣為謝東波,因相同違規事由被處以新台幣15,000元罰鍰。根據《臺北市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第38條第2款的相關法規說明,幼兒園在收費上應依法報備主管機關,超收或未報備屬違規行為,主管機關有權依規定裁罰。此裁罰資料僅針對實際違反法規之事實進行記錄,目的在於保障幼兒家長權益與收費資訊公開透明,使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能充分知悉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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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2)
臺北市私立奧斯福爾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北市教前字第10930702681號
- 日期
- 2020-09-14
- 金額
- 罰鍰:15,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謝東波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北市教前字第10930711782號
- 日期
- 2020-08-05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謝東波
- 違反規定
- 第38條第2項
未將收費數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以超過備查之數額或項目收費。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