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臺中市私立逢甲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裁罰紀錄,臺中市私立逢甲幼兒園於2024年6月17日,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款「收費備查」之規定,被開立裁罰書(文號:中市教幼字第1130050755號),其違規事實為未將幼兒園收費數額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依據該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主管機關對此違規行為依法處以新台幣60,000元罰鍰,責任歸屬於該園負責人陳福爐。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幼兒園須將所訂之收費數額、項目等相關資料,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備查,若未備查即實施收費,將構成違規行為。主管機關對於此類違規行為有權依法予以處分,包括但不限於罰鍰、限期改善等,以確保幼兒園的收費資訊公開透明並接受監督。此裁罰紀錄具體記載了違反事項、法源依據、裁罰金額及負責人資訊,家長可據此作為選擇幼兒園時的參考,了解該園近期是否曾因收費程序相關事宜被主管機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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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臺中市私立逢甲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中市教幼字第1130050755號
- 日期
- 2024-06-17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福爐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收費備查
幼兒園收費數額未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