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比佛利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公開的裁罰紀錄,私立比佛利幼兒園於2024年9月10日及2021年4月14日各有一次違規並遭受裁罰。首先,於2024年9月10日,該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第3項,涉收費超收,亦即幼兒園所收取的費用超過核備查核定之金額或項目,違反相關規定,因此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6款(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版本)遭新北市政府裁罰新台幣6萬元,責任人為陳姓負責人。其次,於2021年4月14日,比佛利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讓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亦即從事教育照顧相關工作的人員未依規定取得合法資格,違反法律規範,故被新北市政府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責任人同為陳姓負責人。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43條明定幼兒園應依核定標準收費,不得任意超收費用或加收未經核備之費用,以保障家長及幼童權益;而第26條則要求從事教保服務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書,以確保教學及照顧品質。這些裁罰記錄均已於官方文件公布,其內容包括違規時間、違規條文、事由、罰鍰金額及負責人資訊,供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作為事實性參考。
想查詢幼兒園裁罰更多資訊嗎?幼兒園裁罰地圖
裁罰記錄 (2)
新北市私立比佛利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31800285號
- 日期
- 2024-09-10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妍妏
- 違反規定
- 第43條第3項-費用超收
幼兒園收費超過備查數額及項目。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6款(111/6/29修正公布)
新北府教幼字第1100686356號
- 日期
- 2021-04-14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妍妏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 處分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