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的裁罰記錄,該幼兒園於2025年1月3日收到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編號「新北府教幼字第1132607492號」發出的裁罰通知,原因為該園的教保服務人員(行為人:高淑敏)於執行教保職務時,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違反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項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法條,教保服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不得對幼兒實施身體或心理上的不當對待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體罰、羞辱、忽視或其他會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而該次裁罰所引用的法規條文為《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6條第2項(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依規定,對於違反前述法規情節未達最嚴重標準者,主管機關得依情節裁處相關罰鍰。本案裁罰內容為罰鍰新台幣30,000元。此項紀錄反映在法律層面上,教育主管機關就教保人員在職務中對幼兒的不當對待行為進行了行政裁罰,並已明確指出相關違規事項及所依據之法令。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可依照公開資訊,瞭解各幼兒園是否曾有類似違規紀錄及其相關細節,以便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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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132607492號
- 日期
- 2025-01-03
- 金額
- 罰鍰:30,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高淑敏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