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違規資訊
新北市私立芯琦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布的裁罰紀錄,私立芯琦幼兒園於2020年6月17日被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裁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該違規事實說明,幼兒園涉及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輛車齡超過十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以及隨車人員未具備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第2項,幼兒園在實施校車服務時,必須使用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專用車輛,且該車輛必須符合年限規定,不得超過主管機關公告的使用年限(通常不得超過十年);同時,車輛所載人數不得超過核定座位數,隨車人員則須年滿十八歲並具備教保服務人員或相關資格。裁罰書編號為新北府教幼字第1091069622號,負責人為巫禮梅。家長可透過此資訊瞭解該園在2020年曾因校車相關規定違反而受罰,詳細內容包括未經核准使用校車、車齡過久、載運人數不符和隨車人員資格不符,相關法令主要為維護幼童乘車安全及保障服務品質。如需了解幼兒園校車或隨車人員相關法規,建議參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6條及其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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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新北市私立芯琦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新北府教幼字第1091069622號
- 日期
- 2020-06-17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崔禮梅
- 違反規定
- 第26條第2項
以未經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載運幼兒、車齡逾十年、載運人數不符合法令規定、配置之隨車人員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或未滿十八歲。 - 處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