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桃園市私立巨茂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桃園市私立巨茂幼兒園於2024年1月及2024年1月22日所收到的三則裁罰紀錄,分述如下:第一,於2024年1月22日,負責人陳和順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款(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第1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未依規定進行不適任人員之認定或通報相關事項,遭處以新台幣6萬元罰鍰。此法條重點規定幼兒園對於從業人員若有不適任情事,須依照規定認定並向主管機關通報,若未依規定處理,將依法開罰。第二,同日該園亦因違反《幼兒園設立標準》第8條第6款,即教室與戶外活動空間面積未符合法定規定(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第1項第1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遭處以新台幣6,000元罰鍰。此規範要求幼兒園必須具備足夠且合格的室內外活動空間,以確保幼兒的安全與學習需求。第三,於2024年1月9日,行為人羅佳嫻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3條第1款(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6條第2款,2022年6月29日修正公布),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遭處以新台幣6萬元罰鍰。該法條旨在保障幼兒於園內受到尊重及適當對待,禁止從業人員有任何不當對待幼兒之行為。以上裁罰紀錄皆載明負責人或相關行為人姓名及具體違規事由,並明確指出所涉法規、違規事實及罰鍰金額,內容可供家長於選擇幼兒園時參考相關事實與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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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3)
桃園市私立巨茂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30015539號
- 日期
- 2024-01-22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和順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不適任認定、通報之相關規定。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30015539號
- 日期
- 2024-01-22
- 金額
- 罰鍰:6,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陳和順
- 違反規定
- 第8條第6項-室內外面積
幼兒園違反室內與室外活動空間面積數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8條第1項第1款(111/6/29修正公布)
府教幼字第1120368321號
- 日期
- 2024-01-09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行為人:羅佳馨
- 違反規定
- 第33條第1項
教保服務人員對幼兒有非屬情節重大之不當對待行為。 - 處分依據
-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 第46條第2項(111/6/29修正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