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違規資訊
彰化縣私立鹿港保進幼兒園的違規資訊根據「彰化縣私立鹿港保進幼兒園」於2025年4月14日所收到的裁罰紀錄,該幼兒園因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2款(依據111年6月29日修正公布的法條內容),而被彰化縣政府依裁罰文書編號「府教幼字第1140133627號」處以新臺幣6萬元罰鍰。該次違規事實為班級師生比不符合法定規定,具體來說,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4項,幼兒園在各班級中應維持一定比例的教保服務人員與幼兒人數,以確保每一位幼兒獲得妥善照顧與教育;若未達到相關比例,即屬違規。此次事件的負責人為顏慎雲,相關裁罰內容僅列明處以罰鍰,未有停辦、勒令改善等其他處分。根據裁罰紀錄,幼兒園於查核時發現班級師生比未符合法定標準,因此被主管機關依現行法規裁罰。該記錄僅列出本次裁罰事項,未提及其他違規事實或累積違規情形。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應可參考相關法令,了解師生比規定之重要性,以及各園所近年來是否有被主管機關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裁罰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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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記錄 (1)
彰化縣私立鹿港保進幼兒園的所有裁罰記錄 第1頁府教幼字第1140133627號
- 日期
- 2025-04-14
- 金額
- 罰鍰:60,000元
- 人員
- 負責人:顏慎云
- 違反規定
- 第16條第4項
幼兒園班級師生比違反規定。 - 處分依據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52條第2款(111/6/29修正公布)

